評價項目名稱 | 山東申豐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蟒山水泥用灰巖礦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
用人單位:山東申豐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蟒山水泥用灰巖礦 地理:山東省棗莊市嶧城區陰平鎮 聯系人:侯治偉 | ||||||
評價項目簡介: 山東申豐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蟒山水泥用灰巖礦為山東申豐水泥集團有限公司下屬礦山,位于棗莊市嶧城區陰平鎮,設計生產規模為440萬t/a。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0400775272730T,長期有效,登記機關為棗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采礦許可證:證號:C3700002011037140108974,有效期至2028年2月6日,發證機關為棗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編號:(魯)FM安許證字〔2021〕04-0006,有效期至2024年12月04日,發證機關為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該礦現場生產由兗州中材建設有限公司總承包施工,并成立了兗州中材建設有限公司棗莊申豐工程處。該礦現場的職業衛生防治工作由施工方負責,并納入山東申豐水泥集團有限公司的管理。 總承包單位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040479390560XY,長期有效,登記機關為嶧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營業性,一級):編號3700001300255,有效期至2025年8月7日,發證機關為山東省公安廳。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魯)FM安許證字〔2023〕00-0003,有效期至2026年01月12日,發證機關為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編號:D137124790,資質類別及等級: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1日。 該礦目前為山坡露天開采,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臺階開采,自上而下分別形成+235m、+220m、+205m生產平臺。礦山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方式。 礦山開采工藝:爆破區主要生產工藝流程:潛孔鉆機穿孔→人工裝藥爆破→液壓挖掘機配破碎錘機械破碎大塊礦石→液壓挖掘機裝礦→自卸汽車運輸至卸礦口;禁爆區主要生產工藝流程:液壓挖掘機配破碎錘機械鑿巖破碎→液壓挖掘機裝礦→自卸汽車運輸至卸礦口。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嚴格遵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落實職業病預防措施,從源頭上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規定,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為此,山東申豐水泥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中檢集團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接受委托后,公司認真分析行業特點,配置專業技術人員組成項目組,項目組堅持客觀、真實、公正的原則開展了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 | ||||||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
現場調查人員 | 王琛、謝輝 | 時間 | 2024.10.8 | 陪同人 | 宋漢澤 | |
現場采樣人員 | 王琛、謝輝 | 時間 | 2024.10.22~ 10.24 | 陪同人 | 宋漢澤 | |
現場檢測人員 | 王琛、謝輝 | 時間 | 2024.10.22~ 10.24 | 陪同人 | 宋漢澤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分析: 該礦山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石灰石粉塵和噪聲。 依據檢測結果:所測工作場所粉塵峰接觸濃度均不超過3倍PC-TWA,各工種接觸的粉塵時間加權平均濃度所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各崗位工種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強度測量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相關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用人單位總體布局問題:生產區未布置在當地全年最小頻率風向(N)的上風側。職業健康監護問題: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接觸危害因素識別不準確;未針對職業機動車駕駛作業進行外科檢查、眼科常規檢查及深視力、視野、暗適應、辨色力檢查;未能如實提供上崗前的查體報告。個人防護用品問題:除潛孔鉆機司機外,其他工種防塵口罩及防塵濾膜的發放周期不能滿足更換期限的要求。職業衛生管理問題:部分制度和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定未能及時修訂;職業病危害公告欄告知內容不齊全,僅公布了《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未對其他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及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職業病應急救援措施予以公布;采礦平臺警示標識設置不齊全。用人單位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建議: 1.總體布局 加強生產區綠化、采礦平臺及運輸道路灑水等措施,防止生產區對非生產區的污染。 2.職業健康監護 (1)完善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正確識別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2)完善職業健康查體項目,針對職業機動車駕駛作業增加外科檢查、眼科常規檢查及深視力、視野、暗適應、辨色力檢查。 (3)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的要求對新上崗員工進行崗前查體,并妥善保存查體報告。 3.個人防護用品 按照《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4部分:非煤礦山》(GB 39800.4-2020)要求及礦方制定的配備標準,定期為各接塵工種發放防塵口罩,以滿足佩戴呼吸阻力明顯增加時更換濾膜或口罩的要求。 4.職業衛生管理 (1)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要求,及時修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 (2)嚴格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的要求,完善公告欄告知內容,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3)在采礦平臺完善警示標識的設置,增加“注意粉塵”、“噪聲有害”、“注意高溫”、“佩戴防塵口罩”的警示標識或指令標識。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附影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