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名稱 | 山東中泰煤業集團有限公司梨花山水泥用灰巖礦高質碳酸鈣及脫硫粉生產破碎系統技改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山東中泰煤業集團有限公司梨花山水泥用灰巖礦 地址:棗莊市市中區齊村鎮柏山村西北 聯系人:趙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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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項目簡介: 擬建項目建設內容:新建3000噸罐倉,高13.5m,鋼混結構,占地面積38.5m2,增強消防、供配電、供氣等建筑,新增5部皮帶機、5臺除塵器、1臺螺桿式空壓機及1臺配套儲氣罐、1座3#罐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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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 ||||
現場調查專業技術人員 | 苗志成、許亭輝、付冬、劉傳富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趙威 | |
現場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 /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 | |
現場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石灰石粉塵、噪聲。 檢測結果:本次為預評價,未進行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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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在今后的設計與建設過程中如能按照《安全設施設計》和本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所提出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建議,確保職業衛生專項資金的投入,將各項職業病防護設施落實到位并確定其有效運行,加強應急措施、個人防護措施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嚴格執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要求,在不改變勞動過程和生產工藝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接觸濃度(強度)能滿足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建議: (1)總體布局:生產區與非生產區之間應增設綠植,以隔離噪聲、粉塵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2)個體防護用品:擬建項目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時應按《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11651-2008)和《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 18664-2002)的要求對各崗位工種配備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 (3)職業衛生管理:在車間設置錳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告知卡及注意通風、當心弧光等警示標識;擬建項目建成后,需要進行外委作業時,建設單位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建設單位應與外協單位或個人簽訂職業病防治相關勞動合同,在合同中明確告知操作崗位上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措施等情況,并明確雙方職業病防治方面的相關權利和義務,確保能夠為外委工提供有效的個體防護用品,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在崗期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體檢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以及患病后的治理措施等;生產崗位人員平均每人每周工作時間不符合《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1995〕第174號)規定,建議增加勞動定員、調整工作制度;企業應嚴格按照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查體。若有新錄用勞動者或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的轉崗者,用人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其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于準備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或者崗位的勞動者,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其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內容和項目必須符合《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的要求;根據查體報告結果,對需要復查的人員進行復查,并將復查報告存檔。 (4)職業衛生專項投資: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中應明確職業衛生專項投資,并確保其落實到位。(5)檢維修及有限空間作業:在生產設備檢修或維護過程中,維修人員可能會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所以在檢修或維護時,一定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加強通風和降溫,并做好防護措施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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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1、補充現有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情況調查; 2、進一步核實報告附件第22頁生產工藝流程敘述與圖2-3流程圖一致性; 3、生產崗位人員平均每人每周工作48小時的勞動制度不符合《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1995〕第174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主席令〔2018〕第24號修正)第三十六條關于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規定,建議企業作出調整; 4、完善生產工藝自動化程度調查分析; 5、2.1.2.3補充本地區夏季通風室外計算溫度; 6、完善職業健康監護調查分析與評價; 7、修改專家提出的其他建議。 |
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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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季度職業衛生評價項目
發布日期: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