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網上公開信息表
                                                                                                                                                                                          月份:10月

 
評價項目名稱 大唐東營發電有限公司2×1000MW新建工程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大唐東營發電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港城的北側
聯系人:許澤喜
評價項目簡介:建設項目建筑面積224.96hm2,建設2×1000MW高效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及其相關配套設施,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現場調查人員 王振、許亭輝、苗志成 時間 2021.1.20 陪同人 許澤喜
現場采樣人員 王振、王振東、許亭輝、李超、苗志成、任威力 時間 2021.3.3~3.4 陪同人 許澤喜
現場檢測人員 王振、王振東、許亭輝、李超、苗志成、任威力 時間 2021.3.3~3.4 陪同人 許澤喜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建設項目在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粉塵、噪聲、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氨、六氟化硫、氫氧化鈉、鹽酸、錳及其化合物、臭氧、工頻電場。
檢測結果:各工種接觸的長時間粉塵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檢測結果顯示檢測點空氣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氨、鹽酸、氫氧化鈉、錳及其化合物、臭氧、六氟化硫的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8h等效聲級測量結果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工種接觸的工頻電場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電焊人員罩內紫外線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評價結論與建議:
該建設項目根據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嚴格按照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要求,進行了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采取了綜合控制粉塵、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當前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產過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對策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建議:
1、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建議
加強職業衛生檔案管理,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有關規定(參照表4-1),對檔案材料進行分類管理,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并在今后職業衛生檔案管理中不斷充實、完善。
2、持續改進性建議
(1)加強培訓教育,通過不斷的培訓學習,讓作業人員充分認識到職業病防護的重要性,保證職工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妥善使用防護設置,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2)保證個人防護用品與應急救援器材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由生產辦公室對個人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定期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器材及時更換或維修。
(3)保證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由技術部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保證現場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和中文告知卡的清晰、完整,由生產辦公室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
3、預防性告知
(1)本項目存在的煤塵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極易超標,引起健康危害,用人單位應當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強防護設施的經常性檢查,保證能及時排出有害因素,同時保證車間的通風。
(2)若有新錄用勞動者或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的轉崗者,用人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其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于準備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或者崗位的勞動者,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其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內容和項目必須符合《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要求。
(3)項目驗收完成后應根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自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1、完善評價依據;
2、完善粉塵、防毒、降噪等職業病防護設施調查與有效性評價;
3、細化對應急救援設施/措施的調查、分析與評價;
4、完善本項目車間衛生特征等級的劃分。細化對輔助用室的分析與評價;
5、明確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與關鍵控制點。
附影像資料: